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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21〕61号)等文件要求,根据工作需要,现对《钦州市智慧园区建设发展研究》编制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具体内容及相关要求函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钦州市智慧园区建设发展研究》编制服务。
项目预算:30万元。
采购单位:钦州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
二、项目实施内容
(一)梳理国家政策、行业趋势和全国智慧园区建设情况,系统梳理全市产业园区智慧化发展现状及存在短板弱项。
(二)总结借鉴浙江、江苏、广东等省份先进园区智慧化发展经验,为我市产业园区从“传统管理”向“智慧运营”转型升级提供工作思路。
(三)立足我市资源禀赋、区位优势,结合当前国家、自治区政策导向,深入研究我市产业园区“十五五”时期及远期智慧化发展方向。根据园区发展特点,研究制定近期、远期实施路径,重点提出园区智慧化建设任务及举措。
三、资质要求
(一)供应单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单位应具有承接市级及以上产业园区规划编制或课题项目研究的服务能力。
四、书面报价要求
(一)供应单位资质证明材料;
(二)编制费用报价;
(三)课题承诺完成时间;
(四)近年来开展的相关规划、研究情况;
(五)供应单位认为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其他证明资质及能力的文件。
五、确定方式
根据书面报价材料,由我办按程序综合评价后确定编制服务单位。
六、响应文件的提交
提交方式:有意向者请将上述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式三份报送或邮寄到指定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4日,逾期将予以拒收。
地点:广西钦州市钦北区永福西大街6号交通局大厦808室。
联系人:邓亚倩,联系电话:0777—3688520。
钦州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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