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个人中心 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投资钦州 > 投资政策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广西会展业的意见》税收优惠政策摘要

2018-01-09 10:12     来源:广西投资促进网     作者:广西投资促进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的新办会展企业,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经营收入所属年度起,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

●对会展场馆经营企业免征自用房产部分的房产税和自用土地部分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